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XX 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
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
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省级改革创
新实验区为契机,加快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
子政策措施》和广东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
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个行业(含个体工商户)
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
量留抵退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
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 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
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
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 2022 年5月、6月纳税
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额。
2.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2022 年至 2024 年对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
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速
折旧政策,中小微企业在 2022 年1月1日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上
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
3.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
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
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的留抵退税政策,
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
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帮助指导新上规上限及培育
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企业上规上限后从市
级以上政府财政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专项
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5.各镇街、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
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
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
一经下达即可支出。
6.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
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预算资金,以及
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
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
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
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
围。
7.加快今年中央和省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 6月
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
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
8.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分镇街分项目跟踪资金使
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月调度专
项债券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
9.对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债券资金闲置
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
项目。
10.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的镇街,将未实际支出
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调剂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项目资
金有效需求多的镇街使用。
11.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
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
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基金的有效衔接。
12.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
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
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
础上,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
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申报工
作。
(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13.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
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
槛。
14.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额采购项目(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
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
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70%。
15.落实国家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10%-2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
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
价格得分。
(五)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16.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在确保各项
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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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加快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广东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含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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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班长
分类:综合整理
价格:2稿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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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X
时间:202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