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交流人员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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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交
流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执行力,加强对交流人员
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
结合集团公司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全资、控
股公司具备以下条件的交流人员:
(一)职级在基层管理及以下;
(一)考核年度交流期在半年及以上。
##paidbegin##第三条 释义
(一办法人员指按的程
划地选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到集团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进
行交流,且交流期间其管理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同时
不占接收单位的人员编制。
(二办法考核指对员在
间的工作业绩、学习情况、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主
要包括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
第四条 考核原则。考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
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
负责审批集团公司交流人员综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
负责拟订集团公司交流人员综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 培训管理部
负责对交流人员学习情况进行管理。
第八条 各接收单位
(一责按效考理办流人
绩效考核评分、年度考核评分。
(二责将建议考核考核
及归档情况反馈至交流人员原单位。
第三章 综合考核
第九条 各接收单位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各
接收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交流人员进行考核,考
核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考核、基层管理交流人员年度考核等。
第十条 考核结束后,由各接收单位将交流人员绩效考核
建议得分、绩效归档建议(共分为 ABCDE五档)以
及基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建议结果反馈给交流人员原单位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交流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执行力,加强对交流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结合集团公司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具备以下条件的交流人员:(一)职级在基层管理及以下;(一)考核年度交流期在半年及以上。##paidbegin##第三条释义(一)本办法所称交流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到集团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进行交流,且交流期间其管理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同时不占接收单位的人员编制。(二)本办法所称综合考核,是指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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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bi 分类:综合整理 价格:2稿币 属性:5 页 大小:12.93KB 格式:DOCX 时间: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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